姓名:陈梓烽
手机:13752826785
证号:15001201010109434
律所: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
地址:重庆市江北区聚贤街25号江北嘴金融城3号T3栋24、25、26楼
来源:重庆房产律师 网址:http://cqfc.viplaw.cn/ 时间:2026-11-06 02:11:17
上周有个做劳务分包的老板找我,说他2023年给九龙坡一个住宅项目干了主体结构,验收合格了,总包还欠他 187万工程款,拖了快一年。我翻了他手里的合同,发现结算条款写的是"审计后付款",而总包一直拿"审计没结束"当挡箭牌。这类案子我一年要接十几起,很多建筑公司不是输在理上,是输在合同和证据上。今天就把 重庆建设工程律师法律服务 里最常见的几个坑讲清楚。
我见过最极端的一份合同,付款条件写成"以业主最终审计结论为准"。结果业主的审计拖了三年,分包商垫资垫到资金链断掉。重庆建设工程 案件里,这类条款几乎每次都会成为争议焦点。
规避办法其实不复杂:签合同时把审计期限写死,比如"发包人应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90日内完成审核,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认可"。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(一)》第21条也明确,当事人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的,法院原则上尊重约定,但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审计的,法院可以据实判决。2024年3月我代理的一个案子,就是靠这条把一个拖了两年的审计硬是推进到了结算。
工地上的签证单、变更单,是结算的命根子。我经手过一个两江新区的案例,项目经理口头同意了增加的土方外运,施工方干完了,23万的增量拿不出一张签字单。监理说是项目经理个人行为,公司不认。这个案子最后调解,施工方只拿到六成。
我们团队的做法是每周固定时间催签,签不了就发函并留痕。重庆房地产律师 那边的同行也提醒过,微信聊天记录、监理日志、影像资料要同步归档,光靠嘴说没用。
《民法典》第807条给了承包人优先受偿权,但行使期限是自应当给付工程款之日起18个月。我遇到过一个案子,发包人2022年5月该付款,施工方2024年初才起诉,优先权已经过了。总包方的其他债权人 申请执行,施工方排在后面,几百万的设备抵押优先,最后只分到一点零头。
这个期限很多人不知道。我一般建议客户,欠款超过半年就该启动程序,别等工程彻底烂尾。
找 重庆建设工程律师法律服务,我会建议你先问清楚三件事:这个律师做过几个建设工程案件、有没有处理过你这种争议类型(比如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)、以及收费方式是按标的比例还是固定。我做建筑公司法律顾问这些年,带过 几十家单位 的非诉和诉讼业务,从招投标文件审查到竣工结算诉讼,每个环节踩过的坑都不一样。有些案子在投标阶段改两个条款,后面能省掉一场官司。
重庆建筑公司法律顾问陈梓烽律师,电话 13752826785。如果你手上正有工程款结算、工期索赔或者合同条款拿不准的情况,把合同和签证资料发我看看,先判断值不值得打、能拿回多少,再决定下一步怎么走。